發布時間: 2025-08-14 14:34 來源:澎湃新聞
8月13日,澎湃新聞從浙江政務服務網查詢了解到,紹興市嵊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嵊州市天倫園開發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案涉銷售違法標注產品標識的骨灰盒。
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嵊州市天倫園開發有限公司從東陽市某工藝有限公司購進“福澤子孫”(木質骨灰盒)20個,購進單價300元/個,購進后以600元/個的銷售價對外出售。2月25日,紹興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院對當事人銷售的上述“福澤子孫”(木質骨灰盒)進行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報告顯示,福澤子孫(木質骨灰盒)的產品說明書明示材質為綠柄桑,實測樣品木材名稱為非洲紫檀,該項目不符合判定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截至2025年4月18日,該局執法人員送達檢驗報告時止,當事人已售出上述福澤子孫(木質骨灰盒)1個(即抽樣樣品1個),退回供應商處18個,剩余備樣1個已被執法人員依法予以扣押。當事人銷售上述產品標識材質與實際不符的福澤子孫(木質骨灰盒)的違法所得為300元。
嵊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300元。
工商資料顯示,嵊州市天倫園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系國有全資控股企業,位于浙江省紹興市,企業注冊資本333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餐飲服務、食品銷售、殯葬設施經營、殯葬服務等。
責任編輯:劉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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