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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閃爆事致5死11傷 6人被追刑責 發布時間: 2025-06-30 10:59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2024年7月17日12時56分許,位于江蘇省江陰市徐霞客鎮環鎮北路7號的江陰市恒園彩纖有限公司發生一起閃爆事故,造成5人死亡、1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28.3萬元。近日,無錫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該起事故的調查報告。

  調查認定,無錫江陰市恒園彩纖有限公司“7·17”較大閃爆事故是一起因崗位員工盲目操作,生產單元安全設施缺失,現場應急處置不當,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履職不到位而導致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24年7月17日12時56分許,位于江蘇省江陰市徐霞客鎮環鎮北路7號的江陰市恒園彩纖有限公司發生一起閃爆事故,造成5人死亡、1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28.3萬元。近日,無錫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該起事故的調查報告。

  調查認定,無錫江陰市恒園彩纖有限公司“7·17”較大閃爆事故是一起因崗位員工盲目操作,生產單元安全設施缺失,現場應急處置不當,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履職不到位而導致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恒園公司員工盲目關閉真空泵和氣相閥,混料提純釜內物料持續加熱分解產生有機廢氣,員工發現有機廢氣泄漏后現場未正確處置,釜內氣體積聚達到爆炸條件,遇點火能量發生閃爆,釜本體與端蓋分離移位,與釜體連接的導熱油管線斷裂,大量高溫導熱油噴濺引發火災,爆炸沖擊波和燃燒波迅速擴張造成人員傷亡。

  6人追究刑事責任

  1.唐軍,恒園公司廠長。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2.張偉良,恒園公司真空泵組組長。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3.曾熒曉,恒園公司法定代表人,生產經營負責人。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4.張強,恒園公司生產經營負責人。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5.李熊彪,2023年至2024年5月,擔任第一化纖公司總經理,2024年5月至事故發生時,擔任第一化纖公司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6.徐華偉,2024年5月至事故發生時,擔任第一化纖公司總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恒園公司員工盲目關閉真空泵和氣相閥,混料提純釜內物料持續加熱分解產生有機廢氣,員工發現有機廢氣泄漏后現場未正確處置,釜內氣體積聚達到爆炸條件,遇點火能量發生閃爆,釜本體與端蓋分離移位,與釜體連接的導熱油管線斷裂,大量高溫導熱油噴濺引發火災,爆炸沖擊波和燃燒波迅速擴張造成人員傷亡。

  6人追究刑事責任

  1.唐軍,恒園公司廠長。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2.張偉良,恒園公司真空泵組組長。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3.曾熒曉,恒園公司法定代表人,生產經營負責人。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4.張強,恒園公司生產經營負責人。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5.李熊彪,2023年至2024年5月,擔任第一化纖公司總經理,2024年5月至事故發生時,擔任第一化纖公司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6.徐華偉,2024年5月至事故發生時,擔任第一化纖公司總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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