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5-11-14 15:49 來源:黑龍江網
11月13日,山西長治因狗咬人引發的命案在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被告人申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訴。在庭審中,控辯雙方爭議焦點主要為申某良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維度新聞采訪了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律師,從專業角度詳解“正當防衛”。
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琳林
“要客觀地評價此案,必須將它放在一個完整的法律背景中進行審視。”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琳林表示,“本案入侵者的行為是一個復合型的違法鏈條,它不僅是一個簡單的非法侵入住宅。根據起訴書的描述,其行為至少包含了三個相互遞進、相互關聯的違法層面——第一,入侵者通過砸門喊叫進行滋事,并砸破玻璃踹開大門,這已經涉嫌故意毀壞財物和尋釁滋事;第二,在夜間暴力踹門闖入,也是本案性質的核心轉折點,該行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三,入侵者闖入后與申某良發生扭打,將沖突推向了白熱化。這一系列行為構成了一個危險情景,這對任何普通人造成的心理威懾和恐懼都是壓倒性的。因此,我認為正當防衛在本案中有一定的成立空間。”
申某良家中被打砸
同時,本案的另一個焦點是法院如何認定防衛限度。張琳林表示,“這需要結合情景來綜合判斷,不能事后苛責。我們不能要求一個面對多人深夜暴力破門、家人遭受威脅的普通人,也能像旁觀者一樣冷靜地選擇工具和力度。法律不能強人所難。那么對于我們大眾而言,當我們的住宅被非法侵入,當安全的最后一道底線被突破時,我們能否奮起反抗?可以肯定的是,公民住宅安全屬于公民人身權的范疇,受到法律保護。對于非法侵入住宅并對公民進行故意傷害的行為,毫無疑問是可以進行防衛的。”
我們進行防衛的邊界在哪?張琳林介紹,“首先必須是現實的、客觀存在的侵害行為,不能是假想的或者是已經結束的,而防衛的時機也必須針對正在進行的侵害,不能事前防衛或者事后報復。防衛的對象也只能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不能殃及他人。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不能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此外,張琳林還特別提到了本案中一個關鍵的法律概念——特殊防衛,俗稱無限防衛權。“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張琳林表示,在申某良一案中,判斷的焦點就在于對方多人暴力破門的行為,實施扭打是否整體上已經構成了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否符合行兇的范疇。“因此,本案不僅是在一般防衛的限度內討論,更觸及了特殊防衛這一法律賦予公民的更強有力的防衛權,對方的暴力程度是否能夠激活這項權利。”
記者 賈博
責任編輯:張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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